2016河北保定阜平鄉鎮衛生院及縣醫院中醫院選聘公告【招18人】
為阜平縣鄉鎮衛生院和縣醫院、中醫院服務能力、服務水平,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選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方式
(一)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為定向選聘。
(二)縣醫院、中醫院工作人員為公開選聘。
三、選聘崗位及名額
(一)鄉鎮衛生院:選聘3名,全部面向在阜平從事“三支一扶”支醫崗位、大學生村醫服務期滿人員。選聘崗位和要求詳見鄉鎮衛生院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縣醫院選聘8名工作人員,中醫院選聘7名工作人員,共15名。具體選聘崗位和要求詳見縣醫院、中醫院選聘崗位信息表。
四、選聘人員條件
(一)鄉鎮衛生院招聘人員應聘條件
1、在阜平從事“三支一扶”支醫崗位、大學生村醫崗位服務期滿的人員(不限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熱愛基層醫療衛生事業;
6、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年齡18 -35周歲;(1997年 7月1日以前出生—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縣醫院、中醫院選聘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熱愛醫療衛生工作;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
5、具有全日制本科二批以上學歷;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
7、具有臨床醫學類研究生學歷或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者,不參加面試,直接進入體檢程序,應聘人員所報崗位不占縣醫院、中醫院15個崗位,直接。
五、下列人員不具備應聘資格:
(1)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調查的或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