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桂陽縣司法局招聘社區矯正、人民調解輔助人員公告【招24人】
因工作需要,桂陽縣司法局擬通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矯正、人民調解輔助人員24名,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職位
桂陽縣司法局基層司法所社區矯正、人民調解工作輔助人員24名(見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法律、文秘、電腦專業優先錄用。
3.則上要求男性,女性不超過招錄總人數的30%。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5.無吸毒無犯罪記錄,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工作單位開除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8月5日。
2.報名地點:桂陽縣司法局政工室(0735-4470836),聯系人:張華波(13517352472)、彭重海(18073556190)。
3.報名要求:應聘者必須持《桂陽縣司法局招聘輔助人員報名表》(可登錄“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桂陽縣司法局”子網站下載《報名表》,也可以到報名現場領取表格)、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1寸(電子格式)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桂陽縣司法局政工室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按通知的時間參加考試。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四個階段。
1.考試:時間為2016年8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及法律相關知識》。
(2)面試:從筆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按1:1的比較從綜合成績由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若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擬招聘人數要求,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遞補。
3.考察: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由縣司法局進行考察。
4.公示: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問題屬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予聘用。公示無異議,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管理和待遇
1.試用期: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與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統一派遣到桂陽縣司法局工作。試用期內,如有不符合聘用條件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與勞務派遣公司解除服務合同。
2.工資和福利:基本工資為1800元/月,下鄉費200元,并根據工作表現,給予一定的年終績效考核獎勵。
3、五險一金:聘用人員的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計生保險、工傷保險由勞務公司按照郴州市人社部門規定標準足額購買。
原標題:桂陽縣司法局公開招聘社區矯正、人民調解輔助人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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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桂陽縣司法局公開招聘社區矯正、人民調解輔助人員職位設置表
桂陽縣司法局
2016年7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