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衢州市柯城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4人】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入圍參加體檢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體檢。
報考人員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體檢時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
體檢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醫院為具有公務員招考體檢資質醫院或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紀檢監察部門、區人力社保局在錄用過程中對考生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必要時,可以要求考生進行復檢。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四)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階段本人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在面試(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予以遞補。
擬錄用公示公告發布后如有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五)聘用
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在“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定向柯城區大學生“村官”考錄的職位,另在擬聘用人員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不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和簽訂聘用合同的,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原為事業正式在編的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后再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在報考時以就業協議書和就業推薦表報考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還應憑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資格或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
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5年,2016年應屆畢業生(含初次就業人員)實行1年的見習期,其他人員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見習期(試用期)人員管理參照《關于轉發〈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240號)執行。
受聘人員在聘用期內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支付違約金,具體違約金數額在聘用合同中明確。
新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后須在柯城區各級事業單位服務滿五年。
三、其他招聘相關事項
1、本次柯城區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均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本次招聘采用按崗位招聘方式進行,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2、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違反規定翻閱參考資料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互相傳遞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等;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利用通訊工具、電子用品或者其他技術手段接聽、接收或發送考試信息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區人事招聘主管部門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3、本次柯城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時間為同一時間,請考生報名時不要同時報考多個崗位。柯城區事業單位招聘筆試題型可能會出現填空、判斷、單選、多選、問答等題型。
為報名效率,方便資格審查,請考生自行下載《衢州市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并貼好照片,另一張可貼在照片上方的空白處,按表格內容填寫完整,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將所需的材料復印件用訂書機裝訂好。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原件歸還考生。
4、代理報名的,須提供報名委托書(附件3)。
5、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資格。
6、在報名過程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學歷或專業有疑問的,報考人員應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網站(學信網)查詢,下載相關信息,并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材料。
7、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柯城區各部門(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針對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無關。本次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也不指定考試的參考復習用書(資料)。
8、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9、本次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由區紀委(監察局)派駐區人力社保局紀檢組(監察室)負責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0-3022579。
10、本次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信息(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合格進入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公示及人員遞補等)均只在“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網址:http://www.krs.gov.cn/)上公布,請隨時關注,均不另行電話或短信通知。
11、報考人員對在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聯系電話:0570-3026258。
12、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它報考所須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
本公告有關事宜,由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70-3026258(咨詢時間: 8?30—11?30,14?30—17?00)。
原標題:2016年衢州市柯城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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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7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