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定安縣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招20人】
經縣政府批準,我縣2016年就業再就業工作方案已實施,其中計劃開發公益性崗位20個,擬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含部隊、營區管理服務部門)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現將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崗位安排:20個
1、勞動就業公共服務平臺8個,即:新竹鎮、龍門鎮、龍湖鎮政府各1個,西門、中南街、大眾、沿江、美釵坡社區(街道)各一個。
2、其他各鄉鎮及縣各機關事業單位服務崗位12個。
二、崗位設置依據:
根據《海南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瓊財社〔2012〕1848號)文件附件4第一條《公益性崗位的范圍》規定,具體崗位:1.勞動協管等管理服務崗位(不含中介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崗位,下同)2.勞動就業信息采集;3.公共安全保衛;4.公共衛生保潔;5.公共交通管理及服務;6.公共環境綠化;7.公共設施維護;8.公辦教育、民政、文化、新聞、衛生醫療單位服務;9.社區文化、教育、體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務;10.部隊營區管理和服務;11.公共停車場管理及服務;12.其他非營利性勞動服務崗位。
三、公益性崗位援助對象
根據《海南省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瓊人社發〔2011〕123號)文件第四章《就業援助對象的認定》第十三條文件規定,具體是: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
1、“4050”人員。
2、零就業家庭成員。
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待遇人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5、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6、完全失地農民。
7、省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四、公益崗位服務年限
服務期限為三年,服務期限滿后,合同終止。
五、具體要求
(一)擬開發公益性崗位的機關事業單位可向縣人社局提出書面申請。
(二)報名:
1、勞動就業公共服務平臺崗位,由鎮(社區)戶口所在地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向開發公益性崗位的鎮政府提出申請,經鎮政府進行資格初審。
2、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服務崗位,由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向開發公益性崗位的機關事業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進行資格初審。
(三)報名(申請)時間:2016年7月22日-8月7日
(四)公益性崗位申請所需材料:
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相關證件。
(五)資格審查
各鎮、社區、機關事業單位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人員通過初審后,將擬錄用公益性崗位人員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定安縣就業局職業介紹股進行就業援助資格初審,最后報定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認定。
聯系電話:縣人社局0898-63823560
縣就業局0898-63830380
原標題:2016年定安縣開發公益性崗位的公告
定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7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