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省農墾紅興隆管理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62人】
(七) 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在紅興隆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
四、有關待遇
(一)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12個月,試用期間享受招聘單位同崗位人員相關待遇,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報管理局人社部門備案。
(二)凡被聘用人員其家屬工作、住房一律自行解決。
五、相關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報考紅興隆管理局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崗位被聘用后,須在2年內考取相應教師資格證,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嚴肅工作紀律,嚴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各環節結果公開,增強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五)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親屬的工作人員均應回避。
(六)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七)被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原則為五年 (含試用期),因工作需要在管理局范圍內調轉除外。
(八)被聘用人員,應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錄用通知后七天內持通知書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期限的,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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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興隆管理局2016年事業單位(教師)公開招聘計劃表.xls
農墾紅興隆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7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