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圍場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20人】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補充人才,推進全縣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根據《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承人社[2011]87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事業單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0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0名,教育系統教師60名,現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總體原則和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依法招聘、科學招聘、公平招聘,加大公開和監督力度;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水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擬對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220個崗位進行公開招聘。其中:縣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80個(交通局下屬事業單位5個崗位屬自收自支事業編,司法局正圍律師事務所1個崗位自收自支事業編),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80個,教育系統專業技術崗位60個。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根據崗位信息表的招聘崗位確定招聘對象。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至35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戶籍和技能等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在承德市服務的2016年期滿或續聘期內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簡稱“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可以報考“服務基層四項目”崗位(持市級管理部門出具證明報考);985、211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不限戶籍。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到年齡、戶籍、工作時間以及學歷等需要進一步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7月 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承德市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不可以報考;
5、已被我縣錄用的特崗教師(含試用期內)不得應聘圍場農村小學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16年7月23日—2016年7月29日通過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圍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圍場電視臺和圍場新聞網面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兩種方式,報考招聘碩士研究生崗位人員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對應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報考其它崗位人員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對應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網上初審;報名與資格初審工作同步進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