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桑植縣國土資源局選調公告【招18人】
為加強我縣鄉鎮國土資源所人才隊伍建設,優化我縣鄉鎮國土資源所人才隊伍結構,經縣編制、人社部門同意,報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充實到我縣鄉鎮國土資源所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國土資源局組織實施,縣編制部門、人社部門全程參與指導,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三、選調計劃
2016年計劃公開選調鄉鎮國土資源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其工作崗位在鄉鎮國土資源所,選調計劃見(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選調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桑植縣公眾信息網、桑植縣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查詢。
四、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45周歲以下(1970年8月12日以后出生,以檔案管理部門出示的年齡證明為準)。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五、選調范圍
全縣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2002年后因機構改革轉企改制和保留自收自支身份的原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六、報考辦法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桑植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744-6236970
3.報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載《桑植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手寫),準備兩張同底證件照→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到所在單位、編制部門審核→持報名表和報名所需提交的資料(檔案管理部門出示的年齡認定證明)到報名工作人員處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一張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
4.報名要求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考生提供的資格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生偽造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調動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調動。
6.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16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領取地點:桑植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
七、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選調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試卷總分10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2016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3.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并公告。
(二)面試
在報考同一職位中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參加考試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結構化面試工作由國土資源局組織實施,面試方案須報縣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書面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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