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z浙江江北區莊橋街道招聘編制外人員公告【招10人】
根據《寧波市江北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管理暫行辦法》(北區委辦〔2013〕68號)和《關于貫徹實施寧波市江北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北區編辦〔2013〕13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1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談、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戶籍地莊橋街道且居住在莊橋街道兩年以上(需提供相關印證材料);
3、要求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復退軍人工作經歷不作要求;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等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詳見崗位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懂寧波方言。
以上涉及年齡、工作、居住時限的均計算至2016年7月30日。
(二)附加分條件
1、獲得過縣(區)級以上個人榮譽或部隊三等功以上榮譽的,筆試加2分(多項榮譽不重復加分);
2、有基層工作經歷(包括在職村社區干部、大學生村官、流管員、勞動員、巡防隊、物業管理、消防大隊、城管協管員、派出所協警等)兩年以上的,須由主管單位出具書面證明,筆試分加2分。
以上加分項目(除明示外)可累計加分。
三、招聘專業、人數及資格條件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日至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莊橋街道黨員服務中心(街道一號樓四樓421辦公室)。
3、報名辦法:從寧波經貿人才網或莊橋街道政府網上下載(或現場領取)并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自行打印)、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明、畢業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報名。符合加分條件并申請加分的應聘人員應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提供的復印件及證明材料恕不退還。
4、報考崗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二)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滿分100分。報考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含加分)從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將在寧波經貿人才網、莊橋街道政府網上公告。
(三)面談
筆試結束后,對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面談,面談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談結果不計入總分。
(四)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自面試人員名單公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入面試人員書面提出放棄面試資格的,所造成的面試人員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予以遞補。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空缺不遞補。
(五)體檢與考核
按筆試成績(含加分)40%和面試成績60%確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在前),并在寧波經貿人才網、莊橋街道政府網上公告。參加體檢人員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和辦法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寧波經貿人才網、莊橋街道政府網上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3個月。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弄虛作假或不服從統一安排者,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五、其他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2、報考咨詢電話:87582638;聯系人:李老師。
3、本次招聘的相關事宜將在寧波經貿人才網(http://www.nbjmrc.com)和莊橋街道政府網(http://www.jbzqjd.gov.cn)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4、本簡章由莊橋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江北區莊橋街道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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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橋街道辦事處
2016年7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