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黔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44人】
四、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網上報名程序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于2016年8月25日9:00—8月28日16:00以前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職位要求,仔細閱讀和填寫《報名信息表》,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或審核不通過修改報名信息后,都需進行報名確認操作。點擊“報名確認”按鈕后,審核單位才能對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若不進行報名確認,審核單位將無法審核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前不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報名確認后,報考信息將不可再修改。
報名者必須認真閱讀《招聘方案》中所規定的招聘條件和《職位表》中的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后再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3.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定向招聘“村干部”、“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的職位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職位計劃減少或取消的情況在黔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布。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黔西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不符合改報條件的,及時辦理退費手續。提交書面改報申請的時間為2016年9月1日9:00至16:00。
4.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書面申請,經招聘單位同意后由市人社局考試中心統一修改。
5.2016年8月28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6年8月29日16: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在8月30日16: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電話通暢。
6.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要求。資格初審由招考單位負責。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表》后48小時內審核完畢。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信息須為本人真實情況,若有虛假、遺漏、錯誤,責任自負),對照《招聘方案》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經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向本人說明理由。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8月25日9:00—8月30日16:00。
2.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選擇“各地州市入口”后再選擇“畢節市入口”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報名費,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時間為2016年8月25日9:00—8月31日16:00。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并繳費后,請于2016年9月19日9:00—2016年9月22日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選擇“各地州市入口”后再選擇“畢節市入口”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試中心(0857-8222949)。
政策咨詢電話:黔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聯系電話:0857-4246135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
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筆試時間: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黔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發布。
筆試缺考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資格復審
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在參考人員中,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報考面向“村干部”公開招聘職位的考生須提供任職文件(當選證書)、任職情況證明(所在鄉鎮黨委出具、黨委書記簽字);
(四)報考面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公開招聘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基層項目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縣級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
(五)報考面向退役士兵公開招聘職位的考生須持戶口簿(公安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和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報考面向隨軍家屬公開招聘職位的考生須持駐黔西縣部隊出具的隨軍家屬證明;
(七)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八)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張。
按照《招聘方案》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和條件進行復審,并在《報名信息表》上簽署意見。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遞補人員)。
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不含定向招聘“村干部”、“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退役士兵及隨軍家屬的職位),按規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人員名單另行通知。考生要關注黔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布的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