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滄州市中心醫院招聘公告【招2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及《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現有空缺情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滄州市中心醫院始建于1898年,是集醫療、教學、科研、急救、預防、康復和保健于一體的滄州市歷史最長、規模、學科最齊全的綜合性三級甲等醫院,是河北省區域性醫療中心,河北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愛嬰醫院,天津醫科大學國際學院滄州教學醫院、河北醫科大學滄州臨床醫學院,河北大學、河北北方學院教學醫院,河北省紅十字醫院,河北省造血干細胞移植定點醫院,16個專業為河北省首批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并附設有滄州市腦科醫院、大化分院和南院區三所分院。
醫院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內設120余個臨床醫技科室,擁有1個省級重點學科(心血管內科),4個省級重點發展學科(血液內科、神經內科、眼科、腫瘤科);5個省級臨床重點建設專科(心血管內科、急診科、神經外科、消化內科、新生兒科),4個省級臨床重點培育專科(呼吸內科、骨科、婦科、泌尿外科);20個市級重點學科。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根據招聘計劃,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開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對象、招聘數量、崗位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16屆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有就業報到證(國外留學人員需經認證)。有1年及以上醫院工作經歷,醫學類專業需取得執業醫師執業證。其中,行政管理與教育培訓崗位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醫院管理工作經歷。
(二)招聘數量、崗位:
根據上級批準的2016年滄州市中心醫院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此次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滄州市中心醫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周歲以上(1998年8月2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2日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操作能力,品學兼優;
6、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條件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年齡、工作時間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8月2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6年8月2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尚在規定的服務期限內的公務員;
5.全日制普通類非應屆畢業的在讀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圍;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中。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8月9日9:00—8月10日17:00。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具體地點:滄州市中心醫院人力資源部
聯系人:姚洪斌
電話:0317-2075641
電子郵箱:czszxyyrlzyb@126.com 。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需下載并填寫《滄州市中心醫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本公告附件)一式兩份,并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由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和醫院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5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資格審查及繳費。由滄州市中心醫院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5、準考證發放:通過資格審查后三天領取筆試準考證。
6、考試比例:報考同一崗位的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除特殊緊缺專業崗位外,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與面試兩部分。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形式為人機對話。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考生的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公布時間及方式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類別、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計劃招聘人數與考生從到低分的筆試成績排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考生的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現場答辯考核。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計分辦法為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考點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總成績合成及排名確定。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 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招聘單位同一崗位末位出現總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者,采取依次按筆試成績、工作年限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在此后的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順序確定。
(三)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由醫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其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除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審查考生個人檔案。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四)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由醫院人力資源部組織。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醫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用人選在滄州市中心醫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前,由市人社局審核個人檔案等材料),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式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報人社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原標題:滄州市中心醫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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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滄州市中心醫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滄州市中心醫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
滄州市中心醫院
2016年8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