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廣東佛山市高明區行政服務中心招錄輔助服務雇用人員公告【招16人】
二、考試辦法
(一)報名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所需遞交的應聘材料詳見附件3。
報名時間: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 — 11∶30,下午3∶00 — 5∶00。
報名地點:高明區行政服務中心5樓會議室(地址:荷城街道三洲百靈路88號)。聯系電話:88621098。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考人員須按報考職位的要求遞交所有證件。證件材料不齊的審核不予通過。
(3)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實,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在擬錄用考察時發現不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考試
考試包括面試初試、筆試及面試復試。
1.面試初試
資格審查合格后,報考的所有人員均須參加面試初試。面試初試由區行政服務中心根據相關要求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內容為窗口服務行為能力。經初試合格者進入筆試。
初試時間為8月27日—28日(上午9∶00 — 11∶30,下午3∶00 — 5∶00)。若有變動,另行通知。
2.筆試及面試復試
通過面試初試的考生,可在接下來的2016年下半年高明區機關單位雇用人員公開招錄中,進行我中心相應職位的網上報名,并參加此后由區編委辦統一組織的考試。
考試(含筆試、面試復試)的內容、時間及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等以2016年下半年高明區公開招錄機關單位雇用人員公告為準。網上報名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請繼續留意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公告。
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及其考試總成績、考試合格分數線在區政府網站、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一并公布。
(三)體檢及考察
體檢和考察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發〔2009〕37號)和《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區編委辦指定的醫院統一進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區行政服務中心按照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放棄錄用的,可在同一崗位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錄用單位研究決定后報區編委辦審批。
(四)雇用及待遇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后,根據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擇優雇用,并按明府辦〔2016〕19號文件規定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執行。
五、其他事項
1.報名后請保持報名表所留通訊方式暢通。
2.報名后請留意網站公布考試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培訓機構舉辦的輔導班或發行的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4.考生如對本公告信息有疑問的,請致電區行政服務中心,電話:0757—88621098。
原標題:2016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區行政服務中心公開招錄輔助服務雇用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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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區行政服務中心公開招錄輔助服務雇用人員職位表.xls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
2016年8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