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泰寧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面向鄉鎮衛生院選聘公告【招2人】
根據《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三明市公務員局 三明市衛生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縣及縣以上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明人發〔2012〕150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泰寧縣衛生計生局將組織2016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聘單位、崗位、人數
本次共2個單位計劃選聘工作人員2名,各選聘單位具體的選聘崗位、選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見《2016年泰寧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亦可登錄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fjtn.gov.cn/)查詢。
(一)選聘計劃
1.泰寧縣醫院1名。
2.泰寧縣杉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名。
(二)選聘條件和對象
1.報考人員應符合《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
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和有關回避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本次選聘對象均為我縣鄉鎮衛生院在編在職人員。
(6)“滿2年鄉鎮衛生院工作經歷”指2014年7月31日前已我縣鄉鎮衛生院工作。年齡“30周歲以下”指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指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所有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證明)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方法: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2016年8月1日至8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
(三)報名地點:泰寧縣衛生計生局辦公室(地址:泰寧縣和平中街25號,縣政府三樓)。
(四)報名工作有關要求:
1.報考者應按照選聘崗位條件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有效證件(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簿、相關資格證書以及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榮譽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報名(報考者可以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并如實填寫有關登記表和提交個人信息等材料及四張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證件照片,按規定繳納報名費80元。
2.報考者應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4.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比例不足1:3的,經公開選聘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方可降低比例要求。
(五)領取準考證:報考者于2016年8月15日至16日持身份證及報名發票到泰寧縣衛生計生局辦公室(縣政府三樓)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辦法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二)筆試
1.筆試試卷命制和閱卷工作由縣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主要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