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襄城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1人】
根據襄城區2016年事業單位編制計劃,經研究決定,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5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對象、崗位專業及條件等詳見《2016年襄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5、取得國家承認的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
6、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 報名時間:
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二)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持招聘崗位條件所需的有關證件,經初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設在報名現場)后,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本次招聘收取筆試、面試費用各50元。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報考前應征得單位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考生,在資格復審時將被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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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襄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網上下載),經資格審查同意后列入考試對象。
4、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工作崗位。
5、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全程負責,詳見附表。
四、考試辦法
(一)筆試
本次招聘的崗位采取筆試、面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
1、筆試內容為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測試,滿分為100分。根據鄂人[2006]16號等文件規定,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增加5分。但已成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不再重復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加分優惠政策。符合加分條件人員應于報名時提供證明資料,不提供者視為放棄加分。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