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新津縣高校生服務基層項目遞補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社局《關于印發<2016年成都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招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發〔2016〕37號)規定,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產生的職位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現將2016年成都市新津縣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遞補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遞補審查時間、地點
遞補審查時間:2016年8月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遞補審查地點:新津縣瑞通路146號縣人社局一樓大廳
逾期未提交相關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二)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工作證)、學歷證明、相關資歷證書及《2016年度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志愿者應聘資格審查表》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供查驗。若政策規定需單位同意才能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資格,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3.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三、有關事項的說明
(一)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不合格,不得招募,也不計入替補名額。
(二)根據招募職位及名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加面試折合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相同的考生,以筆試折合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三項成績完全相同的考生,招考單位可權衡考生的綜合條件后擇優招募。
(三)擬招募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后按照約定期限5日內未到崗的,招考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原標題:關于公布2016年成都市新津縣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遞補資格復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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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市新津縣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遞補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新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8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