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雙峰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4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婁底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婁人社發〔2014〕68號)的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4名,特予公告。
一、招聘原則:公開、公正、公平。
二、招聘對象、條件、崗位、名額及方式
(一)招聘對象
符合《雙峰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院校畢業生均可報名參考。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被開除過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本縣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四)招聘崗位和名額及要求: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雙峰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
三、招聘步驟
(一)發布招聘公告:在雙峰網、雙峰縣人社網站上發布招聘信息,發布時間自招聘信息發布之日起至報名開始不少于7個工作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擬聘人員名單均須在雙峰縣人社網站上公示。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22日至8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雙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辦事大廳,地址:永豐鎮蔡和森大道西128號。聯系方式: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電話:(0738)6838727。
3、資格審查:
①報考人員必須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有相關資格要求的需帶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和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每人交報名考務費200元。
②報考人員是國家正式工作人員的,必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有效證明,否則,不予報名。
③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且出具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④報考人員的專業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相符。
(三)筆試(占綜合成績的 60%)
1、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
①筆試成績為100分,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
②文秘崗位和辦公室綜合管理崗位:公共基礎知識占40%,申論占60%;
③其他職位:對應專業的政策法規等基礎知識占30%,專業知識占70%;
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則該崗位不開考并核減招聘計劃數;對特殊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需降低開考比例的,須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方能開考。
(四)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
1、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對象:按招聘計劃與面試對象1:2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名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報考文秘崗位和辦公室綜合管理崗位的按申論成績從到低分排名確定;報考其他崗位的按專業知識成績從到低分排名確定)。對達不到該比例而出現1:1的比例參加面試的,須經市人社局同意,但其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
3、面試內容與方式: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