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連云港市海州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4人】
為貫徹《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連委辦發〔2012〕75號)精神,更好地選拔適崗人才,優化區屬事業單位人員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連云港市海州區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 lyghrss.gov.cn)、海州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aizhou. gov.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與招聘專業一致的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可分別放寬至40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六)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16年8月31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七)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三、有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享受連云港市海州區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報名時間
2016年8月19日至8月21日(節假日正常報名)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三)報名地點
海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連云港市海州區新建路28號,海州區政府450房間)
(四)報名要求
1. 應聘人員到公告發布網站自行下載《連云港市海州區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粘貼近期同底版2?免冠照片4張,并按要求填寫好后帶至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報名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未就業者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就業者提供)、相應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國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5.本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五)報名費用
本次公開招聘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享受最低生活待遇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試報名費。報名時,享受最低生活待遇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六)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并及時通知應聘人員改報其它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取消報名。對緊缺專業,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相關信息將在海州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