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招聘研究生公告【招1人】
根據《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 號)和《關于印發<臺州市事業單位“陽光招聘”實施方案>的通知》(臺人社發〔2013〕97號),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決定椒江區人民政府行政執法投訴舉報中心(為區法制辦下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心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全日制法學類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學本科學歷、學位。留學人員須具有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已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16年8 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臺州市椒江區青年路404號)區府大樓204室(綜合科)。
3、報名材料
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原件、復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張。
4、資格審查
我辦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需達到5:1的比例,否則取消招聘計劃。
三、考試形式
1、形式:采用面試形式。
2、時間: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由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實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參與指導,區紀檢部門參與監督。
四、確定入圍人員
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序,以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
五、體檢和考察
對入圍人員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進行考察。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聯系方式
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電話:0576-88830125
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電話:0576-88830559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招聘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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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行政執法投訴舉報中心公開招聘研究生報名表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6年8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