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望謨縣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醫療崗公告【招49人】
注:報考望謨縣電視臺播音員職位的考生,須在2016年8月15日上午9: 00準時到縣電視臺進行現場測試,測試合格后才能進行網上報名申請;若不參加現場測試或測試不合格者不予填報該職位報名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并簽署網上報名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實填寫《2016年望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附件2)及《2016年望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加分申請表》,附件3),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名申請提交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應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8月16日9:00至8月19日18:00。
1.資格初審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招聘辦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24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并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8月18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報考人員提出申請,經縣招聘辦審核同意后,由資格初審單位進行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的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縣招聘辦申請,經縣招聘辦同意后由資格初審單位進行修改。
3.2016年8月18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6年8月18日18: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8月19日18: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忌毐3蛛娫挄惩?電話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為準),如聯系電話有更改請及時與望謨縣招聘辦公室聯系,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所有報考人員于2016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8: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應打印《報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請表》各一份供加分審查等環節使用。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考人員于2016年9月7日9:00至9月9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加分政策
1、本次招聘中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采取加分的辦法適當照顧(加分在筆試成績折算后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只取其中一項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3)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農村計生“兩戶”(夫妻雙方均為農村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報考給予加5分(州黨發〔2012〕4號文件規定)。
(4)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加分確認及審查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加分審查期間須在網上打印統一格式的《報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請表》各一份,并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屬于農村計生“兩戶”(夫妻雙方均為農村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的考生報名須提供《獨生子女證》、《結育證》及《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并由戶籍所在縣計生局審核,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
(4)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退役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并由鄉鎮武裝部審核,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后,再由縣武裝部審核蓋章確認。
加分審查工作由縣招聘辦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和方式由縣招聘辦另行公布。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的人員,視為放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五、考試形式、內容及筆試合格分數線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在縣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辦負責組織,統一進行。筆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50分);
2、筆試總成績計算:
各類職位的筆試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成績+加分。
3、考試時間:2016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4、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5、本次招聘考試不設置開考比例,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職位劃分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節的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績)。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到2:1比例的職位按到低分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若考生考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則另行出題筆試擇優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未完成筆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