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舟山市市屬相關醫療等單位定向培養護理專業高職專科生分配聘用公告【招21人】
根據《舟山市2013年委托浙江海洋學院定向培養護理專業高職專科生(大專)招生(招聘)公告》(2013年第10號)要求,為做好市本級委托浙江海洋學院定向培養護理專業畢業生分配聘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對象
取得浙江海洋學院護理專業大專畢業證書的市屬有關醫療單位、社區衛生服務單位定向培養的2016年畢業生。
二、聘用單位
聘用單位詳見附件1。
三、聘用程序
(一)報名審核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1日一天(上午8:45-11:45,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舟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十樓會議室。
3.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及相關材料證明(均需原件、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和《2016年舟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定向培養醫學畢業生聘用報名表》(見附件2)。
(二)綜合測評
綜合測評由聘用考試、各學年學習成績和在校綜合表現組成,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50%、40%和10%的比例折合成綜合測評成績。
1、聘用考試
聘用考試為技能操作考試,考試工作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考試時間為2016年8月13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各學年學習成績
各學年學習成績根據浙江海洋大學提供的各學年學習平均成績或平均學分績點折算所得。
3、在校綜合表現
在校綜合表現根據《浙江海洋學院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計算的兩年綜測平均分折算所得。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和相關執業注冊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體檢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體檢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四)崗位選擇及公示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據綜合測評成績從到低分由畢業生依次選擇單位,在同樣分數情況下,聘用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崗位選擇完成后本人自動放棄的,空缺崗位將不再遞補。
2、崗位選擇后,擬聘人員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舟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落實事業編制身份,并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確定的醫療衛生單位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在服務期限內享受同類人員待遇。服務期不滿五年的將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2262961,監督電話:2024941。
原標題:2016年舟山市市屬相關醫療單位和社區衛生服務單位定向培養護理專業高職專科生分配聘用公告(2016年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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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舟山市市屬相關醫療單位和社區衛生服務單位定向培養護理專業高職專科畢業生聘用報名表
2016年舟山市市屬相關醫療單位和社區衛生服務單位定向培養護理專業高職專科畢業生聘用名額分配表
舟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8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