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汝城縣鄉鎮事業單位從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公告【招8人】
為做好全縣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根據市委組織部要求和《關于轉發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通知〉》(郴組〔2015〕30號),《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村官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郴基黨辦〔2016〕1號)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汝城縣擬從汝城縣在崗大學生村官中定向公開招聘鄉鎮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汝城縣在崗大學生村官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具體單位是文明瑤族鄉、延壽瑤族鄉、濠頭鄉、暖水鎮、馬橋鎮、大坪鎮、井坡鎮、土橋鎮下屬事業單位各1名。招聘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
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
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政治可靠,思想進步,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6.截止2016年8月31日,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連續任職滿2年、考核合格的汝城縣在崗大學生村官。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5日— 8月16日。
2.報名地點: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試院(二樓206室)。
3.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需提交《汝城縣2016年面向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3張;
4.本次考試不收考試考務費。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資格由縣基層黨建辦負責審核確定。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3)公開招聘考試崗位招聘人數與經資格初審符合條件報名應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特殊情況下視報名情況,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后,可降低開考比例至1:2。
(4)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8月17日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公布。
6.領取準考證:《筆試準考證》請于2016年8月19日憑《身份證》到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試院(二樓206室)領取。
(二)筆試
1. 筆試內容:招聘筆試科目均為一科即《公共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6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時限120分鐘。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8 月下旬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若按比例確定面試人數的最后一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試范圍。
2.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3.面試形式:面試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進行。
4.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擬聘崗位的匹配度。
5.面試成績要求: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四)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層次進行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時間和其它要求另行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站通知。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4.注意事項: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生選擇聘用單位辦法。
報考崗位相同的按照從到低分的原則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重點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的書面反映。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
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原因放棄或不合格等情況造成的招聘崗位空缺,不進行遞補。
四、重要提示
1.報考人員請隨時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錄機構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經面試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后放棄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
4.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將追究其舉報人責任,取消其報考資格,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聘)考試誠信庫,并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委會。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人社部門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6.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0735-2135693。
五、組織領導與監督
成立汝城縣2016年從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舉報電話:0735-2135606。
原標題:汝城縣2016年從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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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汝城縣委組織部
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8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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