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九龍坡區九龍鎮招聘6名社區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鎮社區工作需要,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的意見》(九龍坡委〔2016〕1號)和《關于印發重慶市九龍坡區社區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九龍坡府辦發〔2016〕21號)要求,2016年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社區工作人員,具體內容如下:
一、招聘職位
社區便民服務中心4名,社會工作服務中心2名。
二、報考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相關規定,品行端正,遵章守紀,服從管理,勤學肯干,作風正派;
(二)熱愛社區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相關業務知識;
(三)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社會工作相關專業(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招聘職位必備條件),曾在機關事業單位、社區工作和復員退伍軍人(可放寬至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優先。其中:
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具有兩年以上(含部隊服役)工作經驗的可適當放寬;
(四)有適應社區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近五年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屬于招聘范圍。
三、招錄方式
采取公開招錄的方式進行,分筆試、面試和考察3個環節,報考人員不分崗位統一報名,根據競爭、擇優、公開、公正的原則,錄用后由鎮統一調配安排。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6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地點:九龍鎮社會事務辦公室。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到報名現場填寫《重慶市九龍坡區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報名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藍底),并提供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由鎮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8月11日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冊。8月11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本人到鎮社會事務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及加分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指定考場考試。筆試得分超過60分的,方可進入面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8月12日上午9:0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考試內容主要為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及《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相關知識。
(二)面試
面試時間:2016年8月18日上午9:00,面試地點:見準考證。8點前考生須到達指定地點抽簽面試序號。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當場公布。
面試按招聘人數和參考人員1:3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未達比例的則全部進入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
(三)加分
1.獲取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的加5分,獲取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的加3分;
2.是中共黨員的加2分;
3.屬于復員退伍軍人的加2分;
4.曾在機關事業單位和社區工作過一年以上的加2分。
加分人員名單在鎮公示欄中予以公示,并納入總成績計算。
(四)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加分。
六、體檢和考察
按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根據招聘指標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則確定筆試成績高的為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地點與參加體檢考生名單在鎮政府公示欄內一并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具體確定體檢項目。若體檢有不合格的,則按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者,由鎮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則按考生的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一)考試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均在鎮公示欄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考察工作結束后,在鎮公示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考試、體檢、考察均合格者,按區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照區規定進行管理,享受社區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聯系人:張宏宇 68966218
原標題:九龍鎮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簡章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