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龍泉市公務員及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30人】
為了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龍泉市機關及事業單位開展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稱參公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及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的具體單位性質及職位要求詳見附件《2016年龍泉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報考“公務員(含參公)職位”為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并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滿3年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公人員);
2.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為具有3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并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滿3年的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類撥款性質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可報考;
3.“面向全市”職位選調范圍指我市除教育、衛計系統工作人員外,其他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可按其身份性質進行報名;“面向部門”職位選調范圍指除教育衛計系統和鄉鎮(街道)外,其他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可按其身份性質進行報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2.面向全市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1970年8月22日后出生),面向部門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22日后出生);
3.工作表現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及以上(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4.身體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委培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本次公開選調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任職年限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6年8月22日。報考職位對報名范圍及條件的特殊要求詳見計劃表。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地點為:龍泉市就業管理服務局三樓(中山路檢察院對面)。
報名時間:8月2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填寫《龍泉市公開選調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初審并簽署同意意見加蓋公章后,持報名表、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工作經歷情況證明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張到報名地點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轉任(調動)資格。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不足選調計劃3倍的,由組織人事部門商選調單位研究決定是否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對取消選調計劃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二)領取準考證。經審核符合公開選調對象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6年8月24日下午15:00—18:00到龍泉市就業管理服務局三樓(中山路檢察院對面)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筆試,考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8月27日上午9:00—11:00。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各職位從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根據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總成績合格分為60分),按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2比例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取消選調資格。體檢和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
(六)討論決定與公示。選調單位黨委(黨組)根據被選調對象考試和考察等情況,結合職位匹配性,提出擬選調對象名單,并商組織人事部門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在龍泉政府網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調動)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轉任(調動)手續。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階段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選調單位商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龍泉市委組織部、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7262071(市委組織部)7262228(人力社保局)
原標題:2016年龍泉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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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龍泉市委組織部
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8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