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靈璧縣行政復議委員會案件審理中心選聘事業單位公告【招3人】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崗位適應能力等。
(2)若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設定面試合格線為65分,對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察環節。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確定考察人選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1:1確定考察人選。
因考察或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缺額的,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縣政府辦公室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聘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群眾公認度考察。同時對考察對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后,縣政府辦公室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形成綜合評價報告,提出擬聘人員,并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的,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選聘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由選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事業單位選聘一律實行崗位聘用制,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選聘人員聘用時如無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按事業單位崗位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聘用。
九、組織領導
本次選聘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指導,在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實施。對違反選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選聘資格、通報到所在單位等處理;對違反選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本次選聘工作由靈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原標題:2016年靈璧縣行政復議委員會案件審理中心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中共靈璧縣委組織部
靈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8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