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麗江市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招聘服務期滿高校生崗位能力測試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全省事業單位2016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的公告》,經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研究,現將2016年麗江市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崗位能力測試(面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崗位能力測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崗位所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實施。
2、進入崗位能力測試(面試)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2: 1的比例確定,并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不足比例開考的考生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崗位能力測試(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
3、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全省事業單位2016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的公告》及《麗江市市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辦理。
原標題: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6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崗位能力測試(面試)的公告
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8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