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事業單位:2013年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136名急需緊缺專業人員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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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后續管理
(一)對公開招聘的急需緊缺專業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二)公開招聘的急需緊缺專業人員應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聘用合同期限十年,試用期一年,聘用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長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延長試用期滿考核仍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由聘用單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三)對公開招聘的急需緊缺專業人員開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規定執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為基礎,參照年度考核程序進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對聘用人員進行聘期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可續簽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不再續簽。聘期考核在聘期結束前一個月進行。
(四)受聘人員十年內未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辭職或調出市外工作。因個人原因,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辭職或調出市外工作的,須向用人單位交納20萬元培訓費。
八、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用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優親厚友和吃拿卡要等違法違規現象發生;從事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堅決實行公務回避。
(三)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聘用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服務和管理長效機制。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凱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