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翔安區總工會組織員招聘公告【招5人】
六、辦理聘用手續
1.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翔安區總工會網站(http://xa.xmgh.org/)通知公告欄上公示3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相關部門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須于審批前由本人提供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用工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經聘用者,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其中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給予繼續聘用。
七、其它事項
1.受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市、區相關政策執行。受聘人員應自行解決住房。
2.本次招聘工作由翔安區總工會組織實施,翔安區人社局進行業務指導,邀請翔安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
3.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翔安區總工會網站(http://xa.xmgh.org/)通知公告欄予以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本簡章相關規定及未盡事宜由翔安區總工會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廈門市翔安區總工會組織員招聘簡章
點擊下載>>>
廈門市翔安區總工會
2016年8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