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龍巖人民醫院招聘非編康復推拿技師公告【招1人】
為加強我院康復中心建設,服務質量,結合醫院實際,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決定招聘非在編康復推拿技師。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衛生事業。
2.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通用體檢標準和衛生行業規定。
3.具備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公開招聘崗位及要求
公開招聘康復推拿技師1名。具體詳見《龍巖人民醫院招聘崗位信息表》(附表1);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30日~9月14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龍巖人民醫院人事科(10號樓7樓),聯系電話:0597—3102926;
3.報名材料要求: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查驗后退回),個人簡歷,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1張,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填寫報名表(附表2)。
四、考試內容范圍、時間、地點
㈠筆試
1.筆試內容:醫學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6年9月17日上午9:00;
3.筆試地點:10號樓五樓會議室;
4.招聘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聘人數至達到開考比例,對于科室人員緊缺、急需補充的崗位,可降低比例要求開考;
㈡面試
1.面試人選按照筆試成績達合格線的從到低分按招考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達不到1:3比例的,按成績達合格線的人員確定。
2.面試題為公共題及專業題。
㈢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五、錄取辦法
1.根據招聘職位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人選進行體檢;
2.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要求組織實施,除體檢標準外出現的其他特殊情況,需由院長辦公會討論確定。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3.因體檢不符合要求或特殊情況造成缺額的,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缺額;
4.已就業的報考者由本人提供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5.上崗時間另行通知。
五、相關待遇及管理
擬招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簽訂勞務派遣聘用合同(有工作單位者應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無勞動糾紛),工資及福利待遇按《龍巖人民醫院非在編聘用人員暫行管理規定》(龍人醫【2014】22號)文件標準執行。
原標題:龍巖人民醫院招聘非在編康復推拿技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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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人民醫院
2016年8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