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梁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選聘公告【招10人】
根據《梁山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聘)辦法(試行)》(梁組通〔2016〕15號)有關規定,并報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聘部分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和計劃
選聘職位為梁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科員及以下職位。此次擬選聘工作人員10人,具體職位詳見《2016年梁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選聘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選聘范圍和對象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擔任科員及以下職務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全額事業人員,國家正式干部身份。
以下人員不在本次選聘范圍:(1)教育、衛計系統所屬、醫院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014年以來,鄉鎮(街道)考錄的公務員和招聘的事業人員。
三、選聘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具有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專業知識;
2、符合擬選聘崗位要求和法律、法規、章程等規定的相應資格和條件;
3、人員編制要與擬選聘崗位相匹配,符合順向流動原則;
4、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從鄉鎮(街道)選聘至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從縣直機關事業單位之間選聘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學歷和專業等要求,按照《2016年梁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選聘職位計劃表》(附件1)為準,年齡計算截止到2016年8月30日;
6、身體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參加工作時間未滿2年或試用期(見習期)未滿的;
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審計或尚未有結論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發現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檔案中缺少重要原始依據材料,不能清晰、真實、完整反映干部情況的;本人對任前檔案審核確認的基本信息,經政策解釋或情況說明后,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的;
5、所報考崗位與本人有回避關系的。
6、其他原因不宜參加選聘的。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個人自愿、組織推薦,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2016年9月7日上午9:00-9日下午4:00。
報名地點:梁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縣政府四樓)
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2016年梁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2016年梁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選聘誠信承諾書》(附件3),各1式2份;并攜帶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相關職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2張(附電子版),于報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