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張家界市武陵源區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3人】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按參加考試人數與招聘計劃2∶1的比例確定面試的人選。如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招聘崗位參加考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設立60分為筆試最低分數線,達不到筆試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方式與分值。面試采取技能操作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
3、面試組織實施。面試在區人社局的指導、監督下,由區衛計局組織實施。
4、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由區衛計局另行公告并提前通知考生。
面試前,由區衛計局組織報考資格復審。凡有關報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的,由區衛計局報區人社局批準,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簽字的放棄面試資格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考試綜合成績合成和排名
1、考試綜合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2、考試綜合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的順序,按錄用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技能操作考核)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2、體檢組織實施。體檢由武陵源區衛計局和區人社局組織實施。
3、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區人社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及區衛計局組織實施。考察應當組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調查、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等方式進行。考察的重點是報考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考察結束,由考察組填寫《武陵源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表》(附件3)。
同時,考察組要認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對原已就業的應聘人員,在考察時本人應當提供原服務單位同意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遞補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招聘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區衛計局審查并報區人社局審核同意后,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經招聘單位及區衛計局集體研究,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武陵源區人社局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在招聘方案發布的范圍內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如實填寫《武陵源區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名冊》(附件4)和《武陵源區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附件5),經區衛計局審核,報區人社局批準、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武陵源區衛計局及各招聘單位組織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武陵源區人社局審定。
新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辦理工資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要求,聘用在相應的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招聘方案發布的范圍內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報考服務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一)政策咨詢、考務咨詢電話
0744--5618321 0744--5620726
(二)監督舉報電話0744--5629281
九、本次招聘公告未盡事宜,按國務院令第652號、人事部令第6號、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張人社發〔2014〕70號執行。
十、本次招聘的相關事宜由武陵源區人社局、區衛計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張家界市武陵源區2016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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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界市武陵源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 8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