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淮南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公告【招46人】
為優化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和工作人員隊伍結構,健全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培養選拔機制,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開展2016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公開遴選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計劃
1、本次公務員計劃遴選科員25名(詳見附表1)。
2、本次事業單位計劃遴選工作人員21名(詳見附表3),按照事業單位性質實行正向遴選。
二、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公務員遴選對象:
1.本市縣區級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公務員。
2.本市縣區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
中央、省市級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事業單位遴選對象:
本市縣區級以下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三)公務員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 9月)。
除選調生外,由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鄉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社廳發〔2010〕59號文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任職經歷。
5.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0年9月6日之后出生),特殊專業人才年齡可以放寬至40周歲(1975年9月6日之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6.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事業單位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9月)。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鄉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社廳發〔2010〕59號文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3.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任職經歷。
5.“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80年9月6日之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6.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遴選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