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宿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招聘資格復審和面試公告
根據《宿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定,對考生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進行公布,現將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階段的考生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016年9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0:30,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308房間(太湖路260號)。
三、資格復審流程
(一)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資格復審。考生持所有應提供的相關證件和材料(具體見《簡章》、《崗位簡介表》等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各招聘單位依據《簡章》、《崗位簡介表》、《專業參考目錄》等對考生提供的證件和材料進行審查。對于符合規定和資格條件的,予以審核通過,并在該考生《考生報名信息表》(單位、考生各留存一份)上簽字確認,所有復印件材料由市衛生計生委組織人事處留存;對不能按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的、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放棄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合格考生現場繳納面試費(100元/人)。資格復審合格考生憑招聘單位審核人員簽字后的《考生報名信息表》繳費,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以及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原件復印件。
同時,考生須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原則上應與報名時上傳照片一致)3張。
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一)面試時間:2016年9月7日;
(二)面試地點:宿遷衛校;
(三)具體面試相關要求請看面試通知書。
咨詢電話:0527-84389315。
原標題:宿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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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衛生計生委
2016年9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