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彭水縣鄉鎮事業單位定向擇優招聘公告【招13人】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縣委、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面向我縣2016年轉業士官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名額13名,由縣人力社保局定向擇優定崗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我縣2016年轉業士官。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自愿在彭水自治縣工作5周年以上;
5.服務期間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檔次。
6.年齡計算時間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5年9月9日上午9:00—11:30。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事業人事科。
聯系電話:023—78496838。
2.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打印填寫好的《彭水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仔細閱讀報考誠信承諾內容后,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經報考人員簽字確認后,提交報考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報考單位統一填寫為鄉鎮下屬事業單位)。
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學信網”上下載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提供彭水縣民政局同意安置的證明。
3. 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15年9月9日下午2:30-5:00在報名點確認報考單位及崗位后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形式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總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綜合基礎知識》采用市人力社保局發行的考試大綱
考核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Х50%+《面試成績》Х50%。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核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