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南安市公務員考試錄用考察通知
根據《福建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相關安排,為做好我市政府系統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考察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察原則
公務員錄用考察時,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的正確用人導向,錄用考察結果要做到全面、客觀、真實、準確。
二、考察標準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的有關規定,在考察中,發現考察對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標準,有公務員職業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后不滿三年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欺騙或誤導組織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三、考察實施時間
2016年公務員錄用考察時間從9月8日開始,具體考察時間由各用人單位安排。在職報考者應于考察前2天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已提交過的無需重復提交。
四、考察對象
經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等程序,確定2016年南安市政府系統招錄公務員第一批考察對象48人(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請各考察對象將市(縣、區)出具的計生證明、綜治證明(可在南安市人事人才網“下載中心”下載)和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及工作鑒定(在職工作者需提供,如無工作單位無需提供)上交至南安市人社局錄用科(已提交的無需重復提供),并按報考單位要求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各報考單位聯系電話詳見附件2。
原標題:關于開展2016年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通知
點擊下載>>>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9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寧夏公務員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 2025寧夏公務員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
- 2025寧夏公務員考試繳費時間:2月14日24:00前
- 2025寧夏公務員考試繳費入口
- 2025寧夏公務員考試報名人數統計及數據分析匯總
- 2025寧夏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2月7日9:00至2月13日18:00
- 2025四川資陽市從村(社區)干部、工人農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軍人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 2025中共自貢市委組織部從村(社區)干部、工人農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面試等有關事宜公告(四
- 2024四川資陽市政法系統(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 2025四川資陽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