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重慶大渡口區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招4人】
為進一步加強大渡口區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全市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公開選聘名額和崗位
本次公開選聘事業人員4名,具體選聘名額及崗位信息等詳見《大渡口區2016年下半年面向全市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二、公開選聘對象
重慶市范圍內(不含大渡口區)各級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職員或專業技術人員(不含工勤人員身份聘用在管理、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
重慶市范圍內(不含大渡口區)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也可報考,但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本人須書面申明放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身份,調整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公開選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相應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三)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須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主管部門同意;
(六)年齡40周歲及其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報名前一日);
(七)須在報名前(2016年9月18日前)取得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必須在報名開始前(2016年9月18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八)具備公開選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選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
(九)相應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9月17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選聘范圍: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三)受處間的;
(四)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五)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六)未滿招聘(錄)簡章或聘用合同規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七)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18-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大渡口區文體路126號區行政中心三樓南310室)。
3.聯系單位及電話: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023-68871735。
4.報名材料:現場報名時,考生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加蓋現聘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人事主管部門公章的《大渡口區2016年下半年面向全市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證、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須加蓋相關單位公章);
(3)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4)身份證明材料:系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的,須提供公務員(參公人員)錄用文件和登記表或登記文件復印件1份;系事業人員的,須提供聘用文件、《聘用審批表》、《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復印件1份;
以上所有復印件須簽注“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委托報名的,除提供上述報名材料外,還須出具由委托人簽字并按指印的委托書原件1份、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