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龍泉驛區第一人民醫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126名】
為創建三級綜合醫院,結合醫院整體搬遷,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成人社〔2011〕276號)和區衛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聘用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崗位設置及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26人,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專業及人數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水平。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3.年齡計算以2016年9月30日為截止日,醫師系列年齡在40周歲(退休返聘人員除外)以下,藥、技、護理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
(二)專業條件
1.醫、藥、技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麻醉、檢驗、功能室技師系列可適當放寬至全日制大專。
2.護理人員:具有護理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特殊崗位如助產、ICU、血透室、NICU等科室,可適當放寬至國民教育大專。
3.具有相應執業資格。
4.醫、藥、護理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二級及以上綜合或專科醫院工作經歷一年以上,麻醉、檢驗、功能室技術人員除外。
(三)優先錄用條件
1.麻醉、檢驗、技師、護理等專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在三級綜合(或專科)醫院工作一年以上的。
3.具有三級綜合(或專科)醫院進修、規范化培訓、專科培訓經歷的。
4.護理專業具有護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醫、藥、技專業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三、招聘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址為成都市龍泉驛區第一人民醫院人力資源部(龍泉驛區鷗鵬大道417號)。
(二)報名時間
2016年9月12日——9月30日
(三)報名程序
報名者在報名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相關榮譽證書、工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到人力資源部,并提交《成都市龍泉驛區第一人民醫院編外人員招聘職位申請表》電子版及版(雙面打印)(附件2)。電子版請以附件形式,發送至聯系郵箱,表格標題重命名“應聘崗位+姓名+學歷”。
(四)報名要求
報名者按照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報名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五)資格初審
由醫院人力資源部會同醫教科、藥劑科、護理部負責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并提交辦公會研究后上報區衛計局審定。
四、考核流程
(一)現場考評(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
考評考核采取筆試、面試和技能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分別按百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技能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30%。
(1)筆試:主要內容是醫學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原則上按照崗位1:2名額進入面試。
(2)面試:抽簽確定的順序依次進入考場,主考者為面試小組組長,每名面試者5分鐘,面試小組成員進行面試評分,取平均分為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75分及以上人員進入技能考核環節。
(3)技能考核:報考人員按抽簽確定的順序依次進入考點。技能考核為單人操作,技能小組成員對每位報考人員單獨評分,取平均分為報考人員技能成績。
(二)體檢
依據現場考核階段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人員。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并結合行業相關準入要求,進行相應的體格檢查。
(2)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三)簽訂合同
體檢合格者,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確定崗位后與醫院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醫院將直接解除其勞動合同。
(四)崗位遞補
此次招聘原則上擇優錄取、不采取崗位遞補。
五、紀律監督
為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區衛計局人事與科教科028-69928683;區人社局事管科028-84846499;區一醫院紀檢室028-69566619)。
聯系方式
成都市龍泉驛區第一人民醫院人力資源部辦公室
咨詢電話:028-69566603 69566605
李老師: 18782120368
黃老師: 15228899484
聯系郵箱:lqqyyrsk@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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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