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福建寧德市直及縣(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12人】
五、面試
面試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和招考崗位特點,采用公共題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各崗位面試形式詳見2016年下半年寧德市直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參加面試考生,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考崗位計劃數的3倍,在及格線上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如果個別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聘用計劃數、未形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
面試評委臨時組成,考前隨機抽簽上崗,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崗前進行培訓。
對部分縣(區)不實行面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筆試成績相同時,組織公共題面試,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面試成績相同時,經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再進行面試加試。
六、體檢、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根據其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和,從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其他事項
1.每個崗位招考計劃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須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對緊缺專業報名后仍達不到1:3比例的,需經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方可開考。
2.考試成績的計算。采取筆試和面試的崗位,考生的成績按《綜合基礎知識》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計。考試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也相同時,經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再進行面試加試。
3.對應考者進行體檢和考核后,若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可在進入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或考核合格放棄的,不予遞補。
4.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5.參加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省和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復退士兵,全運會以上運動員獲獎者,需在10月20日- 22日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開發科提交相關材料,并注明報考崗位及代碼,按有關規定筆試成績給予加分,逾期責任自負。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全運會以上運動員獲獎者,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優惠政策。
6.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社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7.整個招考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原標題:關于2016年下半年寧德市市直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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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寧德市市直及部分縣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9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