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眉山市丹棱縣基層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人】
根據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我縣決定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中公開考試招聘5名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2016年丹棱縣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中公開考試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入伍(入學)前戶籍在眉山市行政區域內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含已招錄為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2016年12月31日前,在眉山市行政區域內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入伍(入學)前,戶籍在眉山市行政區域內,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在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其中: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不得報考。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