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青田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汽車編外駕駛員招聘公告【招8人】
根據縣車改辦關于公務用車集中的要求,青田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因工作需要,擬招聘汽車駕駛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考范圍及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責任心,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3、年齡在35周歲(1981年9月22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青田縣戶籍,持有C1及以上駕駛證,有3年以上駕駛經驗;
4、無違法犯罪、無吸毒、無曾被開除(辭退)工作等不良記錄;近三年無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
5、青田縣公務用車改革參改單位從事駕駛工作的在崗司勤人員憑單位證明報名,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實際操作。
二、報名辦法
1、報名者須填寫《青田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駕駛員(編外)報名表》(自行到附件中下載),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駕駛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及1寸照片2張,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
2、報名時間:2016年9月 22日- 23 日。
3、報名地點:青田縣機關事務管理局二樓辦公室(縣府大院內。聯系人:盧佳純,電話:6819308)。
三、招考程序
第一階段:筆試為專業知識(交通規則和機械常識),滿分100分。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實際操作對象。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不帶入第二階段實際操作。
第二階段:實際操作。場地考試或上路考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從到低分按1:1確定進入體檢對象。
第三階段:體檢、考察和錄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考察合格后錄取。
四、待遇及其他事項
1、凡在報名、考試、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2、工資待遇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編外用工管理的通知》(青人社〔2016〕150號)文件執行。
3、2個月內因工作需要如需增加招聘人員,則從本次合格考生中按實際操作成績排名依次順延聘用。
4、招聘工作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共同組織實施。
五、本通告未盡事宜,由青田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關于公開招考青田縣公務用車服務中心汽車駕駛員(編外)的通告
點擊下載>>>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青田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6年9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