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昆明市官渡區民政局招聘社區專業社會工作者公告【招89人】
根據工作需要,昆明市官渡區民政局需招聘基社區專業社會工作者。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在昆明市官渡區社區為民服務站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本社區社會組織的培育孵化工作、社區社工人才的管理服務。
2.負責本社區的“三社聯動”工作示范創建活動,做好“三社聯動”工作經驗的總結、提煉、推廣工作。
3.負責協助開展社區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落實各項社區社會組織培育扶持政策,推動本社區社會組織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能力建設,增強本社區社會組織服務社會的功能。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本次招聘共89人。具體崗位待招聘人員確定后由官渡區民政局統一安排。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錄用的工作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由各社區居民委員會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招聘人員待遇為2500元?人·月(包括工資待遇和個人應當承擔的社會保險)。單位按照相關政策為個人購買養老、工傷、生育、失業以及醫療保險。人員經費由官渡區財政承擔。
四、招聘條件及對象
基本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
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組織和協調能力;
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出生日期在1976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之間),年齡條件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
必須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社會學專業、心理學專業、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心理咨詢專業、心理咨詢與教育專業、城市和社區管理專業、公共事務管理專業、企業管理專業、企業經營管理專業、漢語言文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未滿的;
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的;
現役軍人;
在校學生;
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6年9月29日至9月30日,共2天。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
昆明市民航路229號昆明市人力資源中心。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報名。
4.報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江老師:0871-67160635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