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嘉興市安定醫院)編外崗位合同制人員招聘公告【招10人】
為加強衛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海寧市衛生系統招聘編外崗位合同工實施辦法》及相關規定,結合單位業務發展和用人需求,現就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招聘編外崗位合同制人員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編外崗位合同制人員10名(詳見招聘條件和計劃表)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9月27日下午13:30~16:00。
報名地點: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嘉興市安定醫院)人事科(門診樓309室)(海寧市海昌街道硤川路392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身體健康,能適應相應崗位工作要求。
(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等要求,年齡18~35周歲(1998年9月 27日至1981年9月27日期間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憑畢業證書、身份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報名,進行資格審核,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編外合同工公開招聘報名表》(現場領取)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張。
(二)考試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1.招聘考試,護理專業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其他專業根據報名人數決定考核方式,報名人數達到招聘人數3倍的,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報名人數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試時間、地點視報名情況安排。
(三)體檢與考察
考試工作結束后,根據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結束后由醫院進行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可申請一次復檢,仍不合格的)、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醫院依據《勞動合同法》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辦理相關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詢電話:0573-87611271
監督電話:0573-87017381,87017385
原標題: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嘉興市安定醫院)招聘編外崗位合同制人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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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
2016年9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