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新津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招34人】
(三)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不設網上初審。網絡報名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四)確定繳費。
1. 報名的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繳費后打印《新津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2.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10月26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五)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其他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考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考試方式及成績公布
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試成績以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衛生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醫學基礎知識》。
筆試成績計算:
公共類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政策性加分;
衛生類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40%+《醫學基礎知識》×60%+政策性加分。
2.開考比例:1:3。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其取消或調整情況,于2016年10月20日在新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及新津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于2016年10月29日17點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3.政策加分。
加分條件:應聘人員中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的大學生志愿者、退役大學生士兵,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6年10月26日9:00-17:00到新津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新津縣瑞通路146號一樓,電話:82556732)遞交下列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各年度考核結果、未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服務協議復印件及考核表復印件(均需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29日。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3)報考定向公招崗位的志愿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6年11月16日前通過新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及新津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布。
5.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