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中山市南朗鎮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1人】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 2016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具體事項由中山市南朗鎮組織人事辦公室于考試前通知報考者本人。
(2)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3)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中山市南朗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4)注意事項:因報考者個人電話通訊故障聯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將取消報考資格。
(二)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再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中山市南朗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3)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4)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1)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2)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1)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考核人選,由中山市南朗鎮人民政府組織人事辦公室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2)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中山市南朗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南朗鎮人民政府解釋。
原標題:中山市南朗鎮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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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南朗鎮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中山市南朗鎮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