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漳州市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公告【招17人】
為切實加強我市基層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委編辦、省人社廳、省醫改辦《關于印發福建省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34號)和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開展2016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閩衛人〔2016〕88號)精神,現就將2016年我市公開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的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科醫生17名,具體計劃詳見《2016年漳州市公開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招聘特崗全科醫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一定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三)執業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
2、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并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骨干培訓、轉崗培訓或崗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3、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救醫學科、康復醫學科專業和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
三、招聘對象
(一)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舉辦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民營醫療機構人員。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內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二)省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四)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的人員,經同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同意,可跨區域報名競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應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全科醫生特崗計劃招聘,并保留其編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特崗全科醫生招聘:
1、一、二、三級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仍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辦法與要求
(一)報名時間與地點
1、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9日—10月14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詳見一覽表。
(二)應提供的材料(復印件請用A4紙打印)
1、《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
3、執業醫師資格證、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4、個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