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濟南市槐蔭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4人】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公共服務水平,根據我區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2016年濟南市槐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含2017年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含2017年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以2016年10月13日為截止日期。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3日9:00-10月14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10月13日11:00-10月15日16:00
繳費時間:2016年10月13日11:00-10月15日24:00
報名、繳費網址:
濟南人事考試網(www.rsks.jnhrss.gov.cn)
濟南市槐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www.jnhyhrss.gov.cn)
(二)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須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四)查詢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須及時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名資格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五)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繳費人員于2016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0日開考前半個小時,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以及《2016年濟南市槐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2016年10月15日9:00-17:00到濟南市槐蔭區人才交流中心(營市東街22號)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考務費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定向招聘崗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若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比例的,則取消定向招聘計劃,取消的定向招聘計劃調整到相應非定向招聘崗位(即:槐蔭區城市規劃協調服務中心 “規劃管理A”定向崗位招聘計劃調整至槐蔭區城市規劃協調服務中心“規劃管理B”崗位)。對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給予一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的機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