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大邑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6人】
(四)確定繳費。
1. 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2.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10月26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五)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其他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考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考試方式及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
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10月29日。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舊版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1. 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2. 筆試成績計算: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
3. 考試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50%+面試成績×50%。
4. 開考比例: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的,經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將招聘崗位放寬到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對該招聘崗位進行調減或取消。
5. 政策性加分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2016年10月11日)、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6年10月20日交大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管理科(聯系電話:028-88280039,地址:大邑縣晉原鎮邑新大道192號),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報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2016年10月21日通過大邑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于2016年10月26日前憑本人身份證到到成都市(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室)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6. 筆試成績和加分情況將于2016年11月15日在大邑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day.gov.cn)公布。
7. 查分申請
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資格復審
1.開考比例為1:3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原件校驗;開考比例為1:2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原件校驗。
2.原件校驗時間:2016年11月22日
3.原件校驗地點:大邑縣人才交流培訓考試服務中心,其中由大邑縣紀委監察局、大邑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原件校驗。
4.原件校驗需提交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執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
(2)1寸免冠近照1張。
(3)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大邑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
5.原件校驗合格者繳納80元面試考務費,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領取)
6.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崗位空額,按各崗位筆試折合成績(含加分)從到低分排名依次遞補下一名考生,并在2016年11月24日進行原件校驗。
7.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報經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辦理。并在2016年11月25日在大邑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day.gov.cn)公布面試人員名單。
(三)面試
1.面試時間: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3.面試由大邑縣紀委監察局、大邑縣人社局組織。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 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七、體檢及考察
大邑縣紀委監察局、大邑縣人社局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折合后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相同,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
體檢、考察由大邑縣紀委監察局、大邑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組織。體檢安排在二甲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請一次復檢,復檢安排另外一家二甲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相同,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
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核(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相同,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
八、公示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報到
1.擬聘人員公示無異后,由縣人社局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入職報到手續。
2.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3.聘用人員應在本縣工作3年后,方可辦理人員調動手續。
4.試用期滿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因逾期未報到和試用期不合格而缺額的不再遞補。
十、待遇
招聘的事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單位性質及單位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十一、咨詢與監督
咨詢電話:大邑縣人社局028-88280039
監督電話:大邑縣紀委監察局028-88212016。
原標題:2016年大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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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表.xls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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