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駐馬店平輿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1人】
(二)筆試成績、內容
1.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縣二幼、縣八中招聘考試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要求所學專業知識(60分)和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公共知識(40分);
3.其他事業單位(不含縣絲弦道非遺傳承保護中心)招聘考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三)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四)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具體領取時間通過平輿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u.gov.cn)、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pyxrsj.gov.cn)及其它方式公開發布,不再電話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報名考務費收據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面試
1.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具體面試方案另行制定。
2.面試人員的確定。報考縣直二幼、縣八中和縣絲弦道非遺傳承保護中心的考生須參加面試。報考縣直二幼、縣八中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擬聘崗位末位筆試成績并列,一并參加面試;報考縣絲弦道非遺傳承保護中心的考生按實際報考人數參加面試。
3.面試方式。報考縣直二幼、縣八中的考生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報考縣絲弦道非遺傳承保護中心的考生面試采取專業基本功和個人才藝展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報考其他事業單位的考生不進行面試,若擬聘崗位末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如果單位有空缺編制,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一并進入體檢環節;如果單位無空缺編制,則對擬聘崗位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考生再次組織筆試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六)考試總成績
1.報考縣直二幼、縣八中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報考縣絲弦道非遺傳承保護中心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3.報考其他事業單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一)報考縣直二幼、縣八中的考生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若出現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報考其他事業單位的考生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若出現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規定,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實施。若出現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七、審核與聘用審批
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采取適當方式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委辦等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分配且按時到單位報到上崗,三年內不得流動。不服從分配或自愿放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各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條件、標準、程序和回避制度,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堅持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平輿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平輿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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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輿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代章)
2016年9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