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瀘州市瀘縣民政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1人】
(二)面試
根據報名情況,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由瀘縣民政局組織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考核人選。考核重點了解應聘者的現實表現、業務能力及專業水平;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提供的相關資料、證明材料、證件材料和個人檔案是否真實;考察應聘者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狀況,了解是否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應聘職位要求的情況。
(四)體檢
根據考核情況,按照招聘崗位擇優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印發《事業單位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和《事業單位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應聘者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公示與聘用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審批后,再辦理聘用、上編制、核定工資等手續。
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招聘單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員須提供真實考核招聘有關資料,如發現資料證照虛假、不符合職位條件或違反聘用政策法規規定,均可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且后果自負。
五、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縣民政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原標題:瀘縣民政局關于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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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瀘縣民政局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職位表及報名表.docx
瀘縣民政局
2016年10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