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回民區招聘合同制人員公告【招50人】
根據《回民區2016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方案》,現將本次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50名。崗位詳情請閱讀《回民區2016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勞動合同管理,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管理、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同時,按照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總和扣除五險(包括單位所交納的部分)。
(二)工資薪酬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崗位工資2000元/月,具體根據聘用人員崗位職責、工作完成情況、出勤情況確定;績效工資500-1000元/月,根據聘用人員工作業績、實際貢獻和綜合考核結果確定。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現戶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參軍入伍戶籍地為呼和浩特市范圍(在回民區服務期滿的六類基層項目人員戶籍地可放寬至內蒙古地區);
5.應往屆畢業生,且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具體詳見《招聘崗位表》;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30周歲以下(含30周歲);( 1998年10月10日至1985年10月10日期間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凡身體有殘疾者或身體機能處于非正常狀況者應在報名資格初審階段通過公布的咨詢電話向回民區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前聲明,經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后,方可報名;凡未提前聲明且經確認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8.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2017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研究生;
5.應聘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2016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6年10月10日前。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一律在互聯網上進行。報名網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com)。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7日9時-10月21日17時。
為避免網絡擁堵,請報考人員盡可能提早報名。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詳見《招聘崗位表》),且必須用居民身份證(護照)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當簽署《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回民區2016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報考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中專、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院系、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服役經歷)。否則,可不予審查通過。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本簡章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確認是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過程、特別是在資格復審期間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二)報考資格的初審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工作由回民區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及時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
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10月17日9時-10月25日10時。
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向回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咨詢。電話0471—3820056。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