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三亞市南繁科學技術研究院招聘公告【招5人】
1.本人及配偶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2.參與非法邪教組織,參與黃、賭、毒等活動,在政法機關有記錄的;
3.被政法機關、紀檢部門立案審查尚未解除,以及有違反社會治安處罰條例行為,在當地公安部門有記錄的;
4.弄虛作假,偽造資格證件和應聘條件資料的。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相關考務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占總分60%):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公示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因考生書面放棄面試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結合本次招考的崗位需求及考試成績的實際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面試人選。
2.面試(占總分40%):筆試結束后按各招聘崗位數1:3確定面試人選(末位若出現同分數者,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含60分),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考核、體檢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定。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所占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政審人選。
(五)考核和體檢
1.根據入圍者的綜合成績(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從到低分按擬聘人數1:1的比例進行考核和體檢。
2.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3.由三亞市南繁科學技術研究院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核。
4.按相關規定,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5.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經本人申請復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經考核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三亞市人民政府和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后,如無異議,報市政府批準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紀檢部門指導和監督,并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八、其他事項
本實施方案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88348028
原標題:三亞市南繁科學技術研究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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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