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宜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公告【招142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和《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規〔2012〕1號)精神,結合市衛計委所屬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2016年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專項招聘涉及34個崗位,共招聘142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招聘職數見《宜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職數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每個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見《宜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職數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宜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各招聘單位網站發布《宜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8:3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宜昌市衛生計生委一樓大廳(一馬路22號)。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須知:報名時須帶本人簡歷、身份證、相關學歷、工作經歷證明及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3張、《宜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報名時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交筆試費100元。本次專項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及其他
(1)宜昌市衛計委及所屬事業單位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宜昌市衛計委及所屬事業單位負責,市人社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員須達到1:2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3)根據鄂人社發[2010]36號文件規定,在宜昌市服務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兩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報考人員,應填寫《宜昌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宜昌市人社局網下載),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報名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提交給宜昌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沿江大道43號),筆試成績加5分。
6、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于2016年10月27日(8:30—11:30,14:30—17:30) 到各報考單位領取準考證,請人代領準考證的,須憑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和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